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党委理论中心组组织开展学习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
发布时间:2019-05-16         浏览次数:

 

2018年10月,中共中央印发了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,2019年5月15日,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党委理论中心组开展了对该条例的学习。学院党委理论中心组成员杨竟岩、孙世梅、石岩、刘辉、吕奇参加了会议。

刘辉在会议中代表发言,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,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,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,担负直接教育党员、管理党员、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、宣传群众、凝聚群众、服务群众的职责。党的十九大以来,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,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、每名党员,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、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,取得明显成效。而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贯彻党章要求,既弘扬“支部建在连上”的光荣传统,又体现基层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,对党委工作作出全面规范,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,并带领理论中心组成员共同就条例内容进行了学习。

会议结束后杨竟岩书记对会议进行了总结,并要求教工支部和学生支部后续继续开展学习。本次会议的开展,对于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,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,全面提升党委组织力,强化党委政治功能,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
 

 

 

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

 

Copyright @ 2017. All Rights Reserved. 吉林建筑大学党委宣传部